我市对特殊群众医保补助近200万元
2015-02-25 08:33:04
来源:栖霞门户
我市201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完成,对享受五保、城乡低保等特殊群体的1.98万人进行财政补助,为其缴费参保资金,共计198万元。
根据省、市文件精神,我市对孤儿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、城镇“三无人员”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重度残疾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参保的,由市财政统一按一档标准每人100元进行缴费,个人无需缴费。特殊群体享受成年居民二档缴费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,即住院报销比例为:一级医院按85%支付(基本药物按90%支付),二级医院按70%支付,三级医院按60%支付。
杨小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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